
北京: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要完成120学时培训
(4)帮助新教师形成教学研究意识,熟悉观课议课、教学反思、案例研究等教学研究方法和途径,掌握信息技术基础应用技能。
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考核评价,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为新入职教师颁发《新入职教师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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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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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在任职第一年内,须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新入职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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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访谈、教学诊断等形式,围绕学习经历、知识结构、职业理解、保教常规、班级管理、教学反思、家园沟通等内容,进行岗位适应能力诊断,形成诊断报告,为制定培训方案和课程设置提供事实依据。
北京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任教三年以内的中小学教师。
目标任务
岗位实践
集中研修
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制定规范化培训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区培训指导。组织实施新教师第一阶段培训,设置课程内容,创新教师学习方式,加强培训指导团队建设;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发掘、培育、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构建新教师学习与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教师任职幼儿园组织实施对新入职教师个人考评,立足新入职教师工作实际,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教书育人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4)帮助新教师学习保教工作的基本要求,学会科学的教学设计、撰写教学笔记、教学案例,有效组织开展幼儿园一日生活活动;熟悉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学反思、教学研究方法和途径,掌握信息技术基础应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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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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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要进行自我诊断,找准自身短板,明确学习目标任务,制定个人培训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自觉参加培训,将培训学习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提升岗位适应能力;认真总结反思,提炼生成代表性成果,积极参加成果展示活动,促进自我持续发展。
培训流程
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访谈、课堂诊断等形式,围绕学习经历、知识结构、职业理解、教学常规、班级管理、教学反思、家校沟通等内容,进行岗位适应能力诊断,形成诊断报告,为制定培训方案和课程设置提供事实依据。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课程以保教基本功为重点,注重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新教师专业背景,课程设置分为思想政治、师德与职业规范、幼儿发展、幼儿保育与教育、专业发展4个模块。非师范专业毕业教师增加“教育理论与教师教育”课程,完善教师教育专业知识结构。
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对新教师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为新教师颁发《新教师第一阶段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
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制定规范化培训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区培训指导。组织实施新入职教师培训,设置课程内容,创新教师学习方式,加强培训指导团队建设;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发掘、培育、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构建新入职教师学习与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跟踪指导由所在学校和指导教师协同实施。对新教师岗位适应和个人成长情况进行综合诊断,通过总结提炼、成果展示、自我反思、对比改进等方式,帮助新教师明确发展方向,结合新教师岗位实际,对新教师专业成长进行个性化、针对性跟踪指导,促进新教师持续发展。
课程设置
区教师培训机构要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新教师任职学校及实践基地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第一阶段:第一年集中开展入职通识教育课程培训(120学时),内容以教育教学基本功为重点,注重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实践相结合。针对新教师专业背景,课程设置分为思想政治、师德与教育法规、教学基本功与教学实践、学生学习与身心发展、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教育研究与生涯发展等五个模块。非师范专业毕业教师增加“教育理论与教师教育”课程,完善教师教育专业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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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新教师掌握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与幼儿、家长沟通方法技巧,提升班级管理能力,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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